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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跨区域)办事指南

录入时间:2017-02-17    来源于: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物价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二)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跨区域)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跨区域)

一、申办主体:

企业? 个人□ 其它□

二、法定依据:

1.《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琼府办[2013]183号)第二条 内资企业在我省投资核准管理类的项目,凡属我省核准权限的,一律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

2.《海南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琼府办[2014]9号)第三条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

3.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

4.项目建设地点跨区域。

四、申报材料:

1.海口市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报审批服务表(跨区域)(附上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

五、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办事流程:

(一)受理并审核:1.5个工作日。

(二)审批:1个工作日。

(三)办结:0.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发改委(物价)审批办:6852211368570975

投诉电话:市政府服务中心:12345

市发改委(物价):6872431068723521

 址:市政府服务中心:www.hizw.gov.cn

市发改委:http://www.1xiee.com/

物价局:http://wjj.haik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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