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审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审批 一、申办主体: 企业□ 个人□ 其它?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1997〕92号) 第三条第四款:政府定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第二十条第三款: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授权,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2.《海南省定价目录》(琼府〔2015〕89号) 序号4:交通运输: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三、申报条件: 本市境内独立执业、依法纳税、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实施执业资格认证,取得相关市场准入资格的机构均可提出申请。 四、申报材料: 1.填写《海口市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申报审批服务表》一式2份(附申请文件及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件一式2份); 2.申请单位(人)签章的申请书一式2份; 3.提供收费成本构成及测算材料说明一式2份; 4.提供成本构成的有关票据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五、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办事流程: (一)受理:1个工作日。 (二)审核:4个工作日。 (三)审批:2个工作日。 (四)办结:1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发改委(物价)审批办:68522113,68570975 投诉电话:市政府服务中心:12345 市发改委(物价):68724310,68723521 网 址:市政府服务中心:www.hizw.gov.cn 市发改委:http://www.1xiee.com/ 物价局:http://wjj.haik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