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2018年路灯材料(LED灯具等)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2018年路灯材料(LED灯具等)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ZY2018-11
3、预算金额:1,609,705.00元
4、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功率 | 单位 | 数量 |
1 | LED路灯灯具 | 60W | 套 | 110 |
2 | LED路灯灯具 | 100W | 套 | 110 |
3 | LED路灯灯具 | 200W | 套 | 130 |
4 | LED路灯灯具 | 300W | 套 | 100 |
5 | LED投光灯具 | 500W | 套 | 50 |
6 | 钠灯泡 | 150W | 个 | 1300 |
7 | 钠灯泡 | 250W | 个 | 1400 |
8 | 钠灯泡 | 400W | 个 | 500 |
9 | 钠镇流器 | 150W | 个 | 400 |
10 | 钠镇流器 | 250W | 个 | 600 |
11 | 钠镇流器 | 400W | 个 | 1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LED路灯灯具)2015年5月以后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格质量检测报告或CQC认证;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钠灯泡、钠镇流器)2018年1月1日以后的出厂合格报告;
3、投标人必须具有较强的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非海南本地投标人须在海南省内设有经工商注册或在商务部门备案的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技术服务支持机构(自有机构、授权单位或合作单位均可,提供本地行政部门的注册或备案资料)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本招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海南政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5号国贸中心17D)。
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在本公司缴纳社保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底。投标人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投标人的报价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我公司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22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南政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会议室(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5号国贸中心17D);
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
2、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8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文华东路3号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联 系方 式:0898-6851258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南政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5号国贸中心17D
招标文件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泉
电话:0898-65951366
海南政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