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海口6月2日讯(记者计思佳)昨天召开的海口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海口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海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高水平规划建设总部经济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海口城市的风貌品质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这是海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自贸区(港)的行动方案。
《实施意见》要求,要高水平规划建设总部经济区。加快标志性区域建设,启动首批项目建设,制定出台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扶持措施和操作办法,引进一批境内外大企业总部(区域总部)和知名专业服务机构落户,推动总部经济区“两年出形象、三年出功能、七年基本成形”。
一流营商环境是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的标配。《实施意见》强调要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提出“行政审批一张网”“一枚印章管审批”“证照分离”“一口受理”“两验终验”“函证结合”“容缺后补”等一系列新模式、新举措,加快构建与国际贸易规则相接轨的体制机制,打造营商环境的高地。
《实施意见》同时要求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国(海口)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探索建设热带农产品定价中心和价格指数发布中心。建立检验检疫中心、中转隔离基地(保护区)、基因库、品种交易中心,争取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落户海口等。
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按照全省“百日大招商(项目)活动”的部署,瞄准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企业,开展“敲门”招商、代理招商、网上招商、以商引商、“飞地”合作招商,强化督查考评和结果运用,推进产业发展形成倍增效应。
《实施意见》同时对城市更新、“五化”工作和精细化治理进行专门部署,要求全力提升与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相匹配的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张琦表示,海口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把中央、省委的决策和海口市委部署落到实处,坚决扛起省会城市责任担当。